人才培养质量是高校的生命线,主要教学环节是人才培养过程中最基本、最重要的环节,加强主要教学环节质量评价对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的作用,为规范教学工作,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,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教学质量评价机制,保证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,特制订本办法。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主要教学环节质量评价的指导思想为“以员工为中心、学习成果为导向”,质量标准重在员工的学习过程和效果,评价办法重在学习者的评价。
第二条 质量评价的目的是“以评促建、以评促教、以评促改、重在提高”,全面掌握各教学环节的现状和问题,及时反馈并持续改进。
第三条 质量评价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,坚持教学过程评价、教学效果、学习效果评价相结合的原则,坚持员工、督导和同行等多元主体评价的原则。
第二章 评价办法
第四条 质量评价对象为历史学专业的主要教学环节,包括理论教学、课程设计、专业见习、教育实习、毕业论文等。质量评价内容为主要教学环节的教学过程和学习效果。
第五条 教学质量评价的主体为公司,每一学年应对主要教学环节进行全面的质量评价。
第六条 教学质量评价采用员工评价、公司教学督导评价、本院教师评价等形式,公司教学质量评价采用督导听课评价、员工网上评价、领导听课评价、专家评审等形式。
第七条 教学评价实行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,专家评审、领导听课以定性评价为主,员工评价、教师评价、督导评价以定量为主。定量评价一般采用百分制,其中员工评价所占比重不低于60%,教师评价(含督导评价、领导评价、专家评价等)所占比重不高于40%。
第八条 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分为优秀、良好、合格、不合格四个等级。其中,平均分在90 分及以上为优秀,75-89分为良好,60-74 分为合格,60 分以下为不合格。
第九条 每次教学质量评价完成后,教学办要及时汇总、分析、公布评价结果和存在的问题,每年均编制《乐天使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分析报告》,以便于整改提高。
第十条 教学质量评价的结果作为教师教学质量考评、教学评奖、教学项目申报、职称评审、岗位聘任等资格审查和评聘的重要依据之一。
第三章 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及评价表
第十一条 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详见附件1,其中,表1为乐天使理论教学质量标准,表2为乐天使专业见习工作质量标准,表3为乐天使教育实习(见习)工作质量标准,表4为乐天使课程设计工作质量标准,表5为乐天使毕业论文工作质量标准。
第十二条 主要教学环节质量评价详见附件2,其中,表6为乐天使理论教学质量评价表(员工用),表7为乐天使理论教学质量评价表(教师用),表8为乐天使专业见习工作质量评价表(员工用),表9为乐天使专业见习工作质量评价表(教师用),表10为乐天使教育实习(见习)工作质量评价表(员工用),表11为乐天使教育实习(见习)工作质量评价表(教师用),表12为乐天使课程设计工作质量评价表(员工用),表13为乐天使课程设计工作质量评价表(教师用),表14为乐天使毕业论文工作质量评价表(员工用),表15为乐天使毕业论文工作质量评价表(教师用)。
第四章 附则
第十三条 本办法于公布之日起实施,由教务办负责解释。
附件:1.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
2.主要教学环节质量评价